关于确定第十六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通 知
各党支部:
为做好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请严格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参考附件所列具体标准,并以支部为单位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后,于2015年4月9日之前确定本支部第十六批预备党员拟发展对象(各支部名额分配见附件)并将名单(含电子版,包括学生姓名、班级、电话等)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在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统一审核,并报党委会议预审后确定本次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并及时反馈各支部继续开展考察与发展工作。
中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3月30日
附(一)《 确定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标准》
1、较全面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与政治理论基础,关心时事,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觉悟高;
2、至支部大会讨论时,其年龄应满19岁,接受考察时间应满1年;
3、考察期间每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班级前30%,每期均无补考;
4、组织纪律观念强,能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
5、学生一般应获得至少一次院级荣誉(院级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等);
6、能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党团活动,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附(二)推荐程序
发放、填写推荐表---(回 收)---支部根据推荐表填登记表(电子档)---(打 印)--- 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支部最终推荐意见---将登记表(连同电子版)报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