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工科主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简介
党建园地
工作动态
基层风采
先进典型
党校资讯
通知公告
学习园地
服务指南
党费缴纳
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发展
其他
资料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党委组织部(党校)
>
党校资讯
>学习园地
党校资讯
通知公告
学习园地
能否口头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发布时间:2015-06-04 来源: 作者:
给党员纪律处分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对待,慎重处置。处分的程序应当是:支部大会认真讨论,形成决议;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如果同意支部大会所做出的处分决定,则正式下达书面批复。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直接处分党员,也应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在党员大会上口头宣布给予哪名党员以某种纪律处分。
上一篇:党小组做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下一篇:重新入党有哪些条件
教学部门
智能制造与车辆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教育学院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