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分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般通过国家法律规定、经费保障、政策指导以及建立定期的评估制度来实现;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般是指高校依照自身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质量标准,提供人财物条件保障,加强过程监管,开展自我评估,收集信息,调节改进提高等方面构成。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历史较短,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对薄弱。因此,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保障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是开展合格评估的重要目的。合格评估指导体系设计充分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指标中,明确提出“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在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经费投入等评估指标中都规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要求,使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有可靠的条件保障。
三是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学生课外科技及文化活动、学生指导与服务等, 都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
四是专门设置了“质量监控”这一评估指标,要求“学校建立自我评估制度,并注意发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此外,还设立了“师生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内容,引导学校注重收集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的评价信息,及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