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估知识问答】29.教育部提出的“十不准”评估纪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作者:

答:为了减轻参评学校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评估风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高教司函2009〕230号),提出十项纪律要求,这些要求在合格评估全面实施阶段依然有效。“十不准”的具体内容为:领导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不安排接见;学校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在网络和媒体上做宣传报道;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礼物;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专家组不组织学生现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