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之一可以视为具备专业(行业) 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 (前提是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
——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以上职称;
——有行业特评的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考评员资格;
——近五年在业内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连续一年或累计达二年;
——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三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专业实践教学建设,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注:教师系列专业职称只能用于师范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