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推进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将在2020年向教育部申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工作进程安排
(一)学习培训与动员部署
1.学习《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熟悉《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导入模板》,按照学校《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2)和工作会议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2.时间:2018年9月1日至7日
(二)前期基础数据采集与提供
1.请教务处提前提供以下资料便于各二级学院填报表格:2017-2018学年(两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开课计划、开课号(行政班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表1-8-1本科实验场所、本科各班级人数表。请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将电子表传给各二级学院填报人,同时传评建办曾令倩。
2.请人事处提前提供各二级学院教师名单。请于9月26日前完成并将电子表传给各二级学院填报人,同时传评建办曾令倩。
3.请招生就业处提前提供各二级学院:已申报本科专业专业代码(含大类)。请于9月17日前完成并将电子表传给各二级学院填报人,同时传评建办曾令倩。
4.其它部门需要提供给各二级学院所需要的数据。
(三)全面填报阶段
1.各教学单位、部门根据《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附件2),按照数据内涵说明要求和数据提交时间节点,全面安排好数据采集工作。
2、各填报单位对所负责的数据项进行汇总,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负责,采集人、审核人、填报单位领导要签名确认;各协助部门,对本部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要签名确认,最后分管校领导签名确认,并填写《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
3.根据边提交、边审核、边反馈的原则,学校评建办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和校验,不通过的,评建办将反馈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填报提交。
4.所有资料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电子数据、数据纸质版和《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提交评建办曾令倩(纸质表由部门领导签名确认后交评建办)。
(四)数据分析与学校审核
评建办对全校的数据进行分析后,提交校领导审定。
(五)数据上传时间
2018年11月10日--15日,学校将数据上传“国家数据平台”。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一是要及时布置和安排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数据采集填报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和学校实际填报数据。二是要注意与上年填报数据的连续性与发展性。三是要认真负责的采集和审核数据。
2.设置的部门、教学单位和所填数据均以2017年自然年、2017-2018学年度及特定统计时间节点(按填报指南要求)提交数据。
3.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协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填报部门,按要求采集相关数据并审核把关,报填报单位汇总。
4.各填报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确定一个该项工作联系人(报评建办曾令倩)(见附件4),以便数据填报工作对接。
5.注意学校数据的保密工作,不能随意外传,否则,追究责任。
三、状态数据填报组撰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四、编写《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由教务处组织编写,要求与学校填报“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和相关描述一致,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上传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工作联系人:严代红(637),曾令倩(6772)
办公室联系电话:6333;QQ交流群:673607908。
特此通知。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附件:
1、《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单独下发)
2、《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单独下发)
3、《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各单位联系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