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及《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工科〔2023〕84号)要求,现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内容见工作群通知)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