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化喜
(淮阴工学院教学评估中心,江苏淮安223003)
摘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一轮高校本科评估的要求,提出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为此,应坚持高校主体地位、探索高校分类评估、强化质量常态监测、搭建多层次评估体系和探索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完善高校本科教学改革。
关键词: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教学评估;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5)12-0070-03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明确了新一轮本科评估要求,提出建立“五位一体”本科评估制度,即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教育教学评估制度[1]。这一评估制度的确立是一次制度创新,是教育主管部门在总结以往评估模式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行的重要变革。
一、“五位一体”内容解析
1.学校自我评估
学校自我评估是高校根据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的评估。它包括面向学校教学宏观层面的综合教学评估,也包括以专业、课程、师资条件、实验室建设等为对象的各类单项或专项评估。评估方式可以是专家实地考察,也可以是审核院校自评报告、数据分析等。学校自我评估应覆盖和贯穿教学全过程,关注每个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环节,目的是发现和肯定教学中取得的成绩,诊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最终为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2.院校评估
院校评估是指由专门评估机构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总体评估。本轮评估明确提出院校评估由“具备条件的教育评估机构实施”,同时把院校评估分为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即对“2000 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进行合格评估,对“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进行审核评估。其中合格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主要解决如何让新建院校尽快成为合格本科院校的问题;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3.专业认证及评估
专业认证及评估是由专业性认证机构通过专门性认证或评估,对专业教学质量加以控制,以保证专业毕业生和行业从业人员达到相应教育要求的过程。它是一种为进入专门职业界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的质量评估和保证活动[2],其关键是评估专业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入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它既强调专业性,是面向专业进行的专业性评估,也强调行业性,一般由职业或行业协会与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
4.国际评估
国际评估是高校通过聘请世界高水平专家和评价机构,在学科专业领域按照国际标准和流程开展评估。接受国际评估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趋势。我国对高校开展国际评估的态度是积极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进行探索,促使其具有世界一流、国际影响力的学科专业,建成世界高水平大学。国际评估促进了国内教育评估机构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相关教育评估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5.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就是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学校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以便及时分析高校教学状况,建立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目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已经牵头建成“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并向参加合格评估的院校开放。该系统含7 大类190 个数据项,共计560 个数据采集点,初步实现了系统化反映高校本科教学及其运行状态的目的,同时通过生成二次定量分析结果,加强了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分析、比较和预警。它是对周期性评估的补充,也是周期性评估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现在许多高校都在建设自己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二、“五位一体”元素关系分析
1.自我评估与院校评估的关系
首先,从评估主体来看,自我评估由高校自己组织实施,而院校评估由政府、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教育评价机构组织实施。自我评估属于高校内部评估,院校评估属于外部评估。其次,从评估内容来看,自我评估既可以评学校整体教学工作,也可以评教学各个环节或过程,而院校评估一般侧重于评整体教学质量。院校评估关注的是面,自我评估既关注面,也关注点。最后,自我评估重在总结学校办学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呈现出“诊断”功能,而院校评估既包含“诊断”功能(审核评估),也包含“鉴定”功能(合格评估)。高校自我评估是院校评估的基础,也是所有外部评估的基础。
2.院校评估与专业认证及评估的关系
院校评估一般评估学校的整体教学,而专业认证及评估的客体是专业,是对指定专业的教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与认证。回顾院校评估的发展历程——从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水平评估、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到以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为内容的院校评估,实际上都是在评估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与水平。专业认证及评估在我国始于20 世纪90 年代,最初是在清华大学等4 所重点大学的建筑类专业试点。2007 年9 月,教育部印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对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组织机构、认证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做出规定,全面铺开工程教育认证试点。2013年6 月,我国成功加入《华盛顿协议》成为预备会员,进入工程教育国际认证行列。可以说,院校评估与专业认证及评估此前基本是独立发展,并无明显交集。现在把两类评估并列成为新一轮本科评估的内容,意味着将更加重视两类评估的协调发展。
3.国际评估与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的关系
国际评估与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的不同,主要是评估主体的区别。国际评估的主体是国际评估组织,而通常意义上的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的主体一般是国内评估机构。国际评估在内容上既可以是院校评估,也可以是专业认证及评估,甚至可以是这两类评估之外的其他教学评估。换言之,国际评估与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之间,在评估主体上是平等并列关系,在评估内容上是包含而不限于的关系。
4.状态数据监测与评估的关系
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包括国际评估,虽然它们的主客体对象不尽相同,评估内容和范围各有侧重,但都是直接评价高校办学质量水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监测要求高校根据教学规律和系统规定把与教学相关的各类数据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织起来,用以反映高校教学状态。教学状态数据本身并不直接对高校教学质量与水平做出结论,而是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间接地对高校办学做出评价。实际上,状态数据监测是为服务评估而出现的,但当其成为本科评估“五位一体”的基本组成之一,意味着它正由单纯的评估辅助工具发展为独立的评估内容。
综上,“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五个组成元素间并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自我评估强调评估主体,院校评估与专业认证及评估强调评估客体,国际评估是强调评估主体,但与自我评估并不是对应关系,自我评估对应的是院校评估和专业认证及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监测更多强调的是工作手段和形式。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交叉而非并列,是立体而非平面。
三、“五位一体”中的理念创新
1.坚持高校主体地位
高校是办学的主体,也是质量保障的主体,高校理应成为教学评估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新一轮评估制度设计中,明确把院校自我评估列为教学评估的内容和形式之一,并将其置于基础性地位。高校自我教学评估必须从对外部评估的依附走向独立,树立把评估作为提高教学质量内在需求的基本意识。坚持高校在办学和评估中的主体地位,就是坚持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体现。高校只有通过评估搞好教学,办好教育,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2.探索高校分类评估
上轮本科教学评估中,所有参评高校共用一个指标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直观评判出不同高校间的水平和差距,但忽略了不同学校间的差异,不利于反映学校个性化特征,不利于分类指导,所以分类评估势在必行。然而高校分类是个复杂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按照高校层次、归属、职能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无论以哪种方式分类,同类高校在其他属性表征方面可能依然千差万别、参差不齐。本轮评估明确把高校评估分为两类,虽然参加审核评估的院校众多,类型层次各不相同,但审核评估实际上是用学校自己的尺子量自己,这就实现了形式上不再细分但实质上进行了最彻底的分类[3]。
3.强化质量常态监测
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的永恒主题,可一般意义上的教学评估总是阶段性、周期性的,尽管这个周期可能长至5 到8 年,也可能短到一年甚至一个学期,但终究不太可能成为一项日常行为。也就是说,阶段性评估有其固有弊端,就是临时性和突击性。因此,阶段性评估必须与常态教学质量监测相结合,把评估建立在常态监测的基础上。
4.搭建多层次评估体系
外部评估以评价高校的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为重要目的,多以院校评估的综合评估方式进行。但综合评估重宏观轻微观、重整体轻过程,也会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产生影响。本轮评估试图改变这种现状,初步搭建了多层次的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将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并行,在不同类型高校分别实施;二是将院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并重,尤其强调自我评估的基础性地位;三是将院校评估与专业认证及评估结合,既关注教学总体水平,也关注单项发展状况;四是将国内评估与国际评估结合,在坚持以国内评估为主体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国际化评估。
5.探索管办评分离原则
高校发展中的问题,不少都与政府的办学体制、经费投入等息息相关,以往单纯以政府为主导的教学评估,很难客观公正地面对这些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教学评估大都由民间组织或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有影响力的国际评估机构基本都是非政府组织。本轮评估提出“由具备条件的教育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强调“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探索与国际教育评估机构合作”等,都是在管办评分离的原则下做出的积极探索,是教学评估工作科学化、先进化的重要进步。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Z].2011.
[2]陈文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影响[J].高教论坛,2011(7).
[3]刘振天.我国新一轮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总体设计与制度创新[J].高等教育研究,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