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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   作者: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川工科〔2022〕1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新创业学分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川工科〔2022〕11号)第八条项目认定责任部门规定,人文素养(发表人文、美育作品除外)与文体活动项目由学工部(团委)组织认定。

第二章 认定范围

第三条 人文素养(发表人文、美育作品除外)与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学分的具体认定范围:

(一)人文素养

1.社会实践:指参加三下乡、西部计划、返家乡、逐梦计划等社会服务类活动;

2.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参加支教、社区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3.学术讲座:指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讲座。

(二)文体活动

1.文化类活动:指参加校级以上演讲、音乐、书法、摄影、诗词、朗诵、舞蹈、表演等活动;

2.体育类活动:指参加校级以上田径类、球类、游泳类等活动。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四条 满足认定条件的同学,携带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学校团委办公室E302办理认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 关于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未尽事宜,由学校团委进行解释。


附件1:

 


附件2:

 

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1 人文素养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内容及标准

学分

备注

逐梦计划、返家乡

时长

1

1. 参加“逐梦计划”社会实践以证书为准,附活动总结材料(含精选照片);

2. 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以单位开具的鉴定表为准;附活动总结材料(含精选照片);

3. 参加西部计划,以单位的签约证明材料为准;

4. 支教、社区服务以相关服务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附活动总结材料(含精选照片);

5. 学术讲座以签到为准;

6.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以四川省学联发布的名单为准。

时长

0.5

三下乡

时长

0.5

西部计划

成功签约

1

支教、社区服务

时长

1

时长

0.5

学术讲座

每参加1次

0.1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认证成功

1

  
  

2 文化体育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内容及标准

学分

备注

演讲、音乐、书法、摄影、诗词、朗诵、舞蹈、表演等文化类活动

区级及以上奖励

1

1. 个人及团体获奖都按等级积分;

2. 同类比赛取最高级别获奖的学分;

3. 以获奖证书为准。

校级

一等奖(金奖)

0.5

二等奖(银奖)

0.3

三等奖(铜奖)

0.1

田径类、球类、游泳等体育类竞赛

区级及以上奖励

1

校级

第一名

0.5

第二名

0.45

第三名

0.4

第四名

0.35

第五名

0.3

第六名

0.25

第七名

0.2

第八名

0.1


 附件1: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2022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