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川工科〔2022〕1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见附件)
附件:共青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人文素养与文体活动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