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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创业者速看!新版《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上线,快来领证享优惠!
发布时间:2021-04-27   来源: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对就业和失业登记的职责、范围、流程以及《就业创业证》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办法有什么不一样,对创业者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那么《就业创业证》对创业者而言有哪些帮助?


应届毕业生创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享受限额内的一系列税费减免。


2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或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我省确定按幅度上限,即每年14400元执行)。


22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政策未满36个月,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于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需要按照当年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需要注意的是,22号文件中所称“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12月31日。


举个例子,李先生2020年6月毕业,7月自主创业,那么他可以在2020年7月~2023年6月内按限额扣减系列税费。若李先生属于2019年度毕业生,在2020年开展自主创业,则不适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同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22号文件优惠,实行自主申报方式,无须办理备案,由毕业生自行留存《就业创业证》及其他与其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税资料备查。


我省就业创业证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啦!


很多地区已经将《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停止发放纸质版,通过社会保障卡向城乡居民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所以《就业创业证》已逐步走向了电子形态。


NO.1 如何从电子社保卡查询《就业创业证》信息?


通过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任意一个服务渠道进入电子社保卡全国服务页面即可查询。


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包括:电子社保卡官方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官方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


已申领电子社保卡的用户,三步即可查询:


第一步:登录电子社保卡,进入“全国服务”


第二步:点击“就业创业证”


第三步:录入证书编号


即可完整查看到本人的证书信息咯~


NO.2 除了手机,在电脑上可以查询就业创业证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http://jyjc.mohrss.gov.cn),劳动者可通过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或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