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落实《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   作者:刘翠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科技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我校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学校接到文件后,充分认识到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重要性,明确了其目的意义,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办组成的“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小组,以求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教师的思想认识,论文是科学研究活动的产物,是知识传承创新的载体,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价值判断特征和重要育人功能,正确认识论文的意义与功能。

通过全校集中学习,各学院、行政部门专门学习等方式,围绕文件精神和内容,客观分析了科研奖励、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学位授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发展阶段,就树立正确导向、优化评价方式、优化职称评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强化了对文件精神的领会。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唯论文”现象的危害,更清晰的意识到改进科研评价方式,进一步健全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当然“唯论文”并不是不再“要论文”,而是要引导科研人员在创新提质上多钻研、多用心,追求论文的创新价值和实用价值,并且从根本上坚守住学术底线和做人底线,彻底纠治学术不端现象,净化科研领域风气,强化科研育人功能,进一步健全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我校将会制治结合、破立并举,引导教师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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