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2019年,我校有3个专业将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文件精神,2019年4月初,省学位办根据学校提交评审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为了确保评审顺利通过,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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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设置年度 
					 
				 | 
				
					 
						所在二级学院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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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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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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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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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工学 
					 
				 | 
				
					 
						土木工程 
					 
				 | 
				
					 
						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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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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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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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工学 
					 
				 | 
				
					 
						酿酒工程 
					 
				 | 
				
					 
						0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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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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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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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要求 
	1、成立申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好申报团队,指定材料撰写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材料。 
	2、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学习首批5个专业评审经验。 
	3、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树立新工科建设思想,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建设”的建设效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撰写材料有专业自评依据、自评报告(含专业汇报ppt制作)、简况表、自评等级表。自评依据格式按指标体系顺序不变,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 
	5、收集、补充、整理支撑材料,并形成学士学位评审专项档案。 
	6、责任主体是每个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工作指导是分管校领导,监督部门为评建办和教务处。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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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内 容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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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 
					 
				 | 
				
					 
						时 间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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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申报团队,分解任务报送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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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9月 
					 
				 | 
			
			
				| 
					 
						2. 
					 
				 | 
				
					 
						组织学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9月 
					 
				 | 
			
			
				| 
					 
						3. 
					 
				 | 
				
					 
						形成专业建设整改方案并报相关领导。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9月 
					 
				 | 
			
			
				| 
					 
						4 
					 
				 | 
				
					 
						编写《自评依据》《简况表》,收集教学资料和其它材料,形成支撑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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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教务处 
					 
				 | 
				
					 
						11月15前 
					 
				 | 
			
			
				| 
					 
						5 
					 
				 | 
				
					 
						组织撰写《自评报告》。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11月前 
					 
				 | 
			
			
				| 
					 
						6 
					 
				 | 
				
					 
						《自评依据》《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定稿。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2019.1 
					 
				 | 
			
			
				| 
					 
						7 
					 
				 | 
				
					 
						收集、整理、归档支撑材料,形成专项档案。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2019.1 
					 
				 | 
			
			
				| 
					 
						8 
					 
				 | 
				
					 
						全面落实专业建设整改方案。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教务处 
					 
				 | 
				
					 
						2019.1 
					 
				 | 
			
			
				| 
					 
						9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审定。 
					 
				 | 
				
					 
						申报学院 
					 
				 | 
				
					 
						教务处 
					 
				 | 
				
					 
						2019.1.前 
					 
				 | 
			
			
				| 
					 
						10 
					 
				 | 
				
					 
						教务处审查各种教学资料。 
					 
				 | 
				
					 
						申报学院 
					 
				 | 
				
					 
						教务处 
					 
				 | 
				
					 
						2019.1前 
					 
				 | 
			
			
				| 
					 
						11 
					 
				 | 
				
					 
						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情况(准备汇报材料、汇报ppt)。 
					 
				 | 
				
					 
						学位办 
					 
				 | 
				
					 
						学位 
					 
					
						委员会 
					 
				 | 
				
					 
						2019.3初 
					 
				 | 
			
			
				| 
					 
						12 
					 
				 | 
				
					 
						印制《自评依据》《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 
					 
				 | 
				
					 
						评建办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2019.3前 
					 
				 | 
			
			
				| 
					 
						13 
					 
				 | 
				
					 
						向省学位办报送评审材料等 
					 
				 | 
				
					 
						评建办 
					 
					
						学位办 
					 
				 | 
				
					 
						评建办 
					 
				 | 
				
					 
						2019.4.15前 
					 
				 | 
			
			
				| 
					 
						14 
					 
				 | 
				
					 
						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20天内报省学位办。 
					 
				 | 
				
					 
						申报学院 
					 
				 | 
				
					 
						评建办 
					 
				 | 
				
					 
						2019.5.10前 
					 
				 | 
			
		
	
 
	 
	附件一:《撰写材料文字规范》 
	附件二:《自评依据框架》(已下发) 
	附件三:《专业简况表》(按文件自做) 
	附件四:《自评报告》体例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18.9.11
	
	 
	 
	附件一 
	撰写材料文字规范
	为了规范学校申本文件材料编辑格式,提高材料质量,参照申本材料格式,现将申位各类文件、制度电子版材料编辑作如下规范,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材料标题用小初黑体,正文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四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左右。
	二、正文中:一级标题使用“1、”的格式,二级标题使用“1.1、”的格式,三级标题使用“1.1.1、”的格式,四级标题使用“(1)”的格式,五级标题使用“①”的格式。 
	三、正文标题居中,其他标题均空两格;页边距上2.3cm、下2.3cm、左2.5cm、右2.3cm;正文两端对齐;页边距和行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文件材料中有表格的,字体格式可参照上述标准。 
	五、文件材料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cm×297cm),纵向排版打印。
	六、文件材料编辑完成后,要仔细校稿,做到文通字顺,标点正确,切忌出现错别字。 
	七、文件材料要做到整洁、美观、大方、节约。 
	
	
	
	
	
	
	附件四:         
	XX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 
	自
评 报 告 
	(体例) 
	第一部分  专业概况 
	第二部分  专业建设情况(说明:专业建设情况以四川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阐述。) 
	1.专业建设 
	2.教师队伍 
	3.教学条件及利用 
	4.教学过程及管理 
	5.实践教学 
	6.人才培养 
	第三部分  专业建设成效(主要用数字、表格呈现建设成效)和特色 
	1.教师队伍建设成效 
	2.教学条件建设成效 
	3.实践教学成效 
	4.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效 
	5.学生培养质量 
	6.专业建设特色 
	第四部分   专业建设改进方向 
	第五部分   自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