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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   作者:

为了充分地利用实验资源,规范有序地作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全校全日制学生以及教师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实验室开放形式分为教学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能力培养型,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教学型:除学院教学大纲规定的学生必须完成实验项目以外,教学过程的演示性实验项目、一些为增强对学科研究兴趣的兴趣实验,教学过程中提到的但没有作为实验教学要求的实验项目,以及有进一步进行实验技能训练要求的实验项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到相应实验室与指导教师联系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

3.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或课外学习小组等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实验室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

学院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全部实验室实行预约开放。对教学型实验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7:30(节假日除外,并不得与正常教学活动冲突),其余类型实验开放时间为8:00-22:00(节假日请和实验室负责老师协商)。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学院组织和协调,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的具体实施。

2.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申报制,每学期申报一次,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进行。每个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有自己特色的、高层次、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向学院或实验室提出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并填写《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由实验室主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审批确定。

3.开放实验必须实行事先预约。实验室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将所要开放的实验项目的名称、开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及要求、教材及参考书等具体内容在网上公布,供学生预约和事先预习。

4.要求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必须填写《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学生申请表》。在填写申请表之前,应与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实验项目的背景和创新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交开放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再交学院备案。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约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

5.为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校鼓励有特长的学生自带实验课题来参加开放实验。自带实验课题的学生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报学院备案。

6.鼓励教师把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作为开放实验题目。

7.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师生及仪器设备和安全防范工作。

8.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开放情况的总结存档工作。每年九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

五、实验指导教师及职责

1.在学生未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分析学生的特点、特长,制定方案;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

2.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为保证实验的准确性,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

3.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等,如发现有损坏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及时考核,评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备案。

4.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5.督促学生及时提交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并交学院存档,对不能提供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的学院将不承认其工作量。

六、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准备。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回重写,必要时应重做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