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推荐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为鼓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流程开展工作。学院并根据国家政策,四六类人员中属于退役士兵入学(自主就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建筑工程院四六类人员中属退役士兵学生共计442人。学院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名额共1241个。
建筑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从各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个人资料中进行全面审核,并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经审核:罗琼等799名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本人到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龑江学村C-408),找蔡明老师(18227140790)反映情况,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学校资助中心电话:0838-3205299;
学校纪委电话:0838-3202115;
学校纪委倪书记:18283862177(62838);
建筑工程学院监督电话:0838-3209319;
在线反馈方式:关注“工科资助”微信公众号主菜单 - 投诉建议
附:2021年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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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