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实验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和充分实现实验资源的共享,特制订如下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中心留存各实验室钥匙2套,其中主任保管1套,实验中心办公室1套。
第二条 钥匙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和分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备实验室钥匙。
第三条 专业实验室教师拥有相应实验室钥匙。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员拥有一套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的钥匙,此钥匙不借用,但可为老师或学生开门用。
各实验室之间的钥匙不得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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