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为鼓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精神,根据各专业年级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个人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推荐,并上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经审核:苟聪等3名学生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曹汐等104名学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现予以公示,敬请全体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月19日,在公示的五个工作日内,希望全院师生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短信或到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咨询的方式提出。
监督电话: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15883866608、19881514766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0838-3209305
学校纪委电话:0838-3202115、18283862177
在线反馈方式:关注“工科资助”微信公众号主菜单 - 投诉建议
/Imgfile/upfile-fck/file/20211013/20211013092504_1544.pdf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Imgfile/upfile-fck/file/20211013/20211013092515_5982.pdf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