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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答辩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第二次答辩相关事项通知

各位同学、各指导教师:

现将第二次答辩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各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以免影响第二次答辩工作。

一、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安排为60203043天,各位同学协调好自己的工作和时间,并随时关注经济管理学院官网的答辩通知和分组安排,按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需要带上并提交第一次答辩时的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答辩记录3项材料,缺少一项均不能参加二辩,大家务必带上上述3项材料;(没有参加第一次答辩的无需提供)

三、第二次答辩需提供新的查重报告,且查重率不得超过30%,无新查重报告或超过查重率者均不得参加第二次答辩;

四、第二次答辩依然需要准备全套资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本、评分手册、空白答辩记录表、查重报告、论文3本),并在指导教师评语和评阅教师评语页填写成绩,以上材料不齐或无成绩者,不能参加答辩;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