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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 年“逐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作者: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

“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位实习和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 2020 “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20 年,活动将继续提供全省各级各类实习岗位,进一步引导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拥抱未来

三、活动对象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 “逐梦计划”活动主要面向已开学的川内高校就读学生及未开学的川籍省内外高校就读学生。

四、活动平台

活动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岗位和对象。活动于 6 月至 9 月集中开展,平台全年开放,9 月以后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根据实际自主进行。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活动期间,将联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开展“光华萤光行动”,依托学院优秀师资和校友企业力量,开展行业分享、职业规划、实习推荐等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在“逐梦计划”平台发布。

五、推进步骤

线上注册2020 6 月至 7 各高校团委大力宣传发动,组织本校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2020 7 月底前各用人单位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发布实习岗位,并注明实习岗位的要求、数量及实习时间,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2020 7 月底前学生登陆“逐梦计”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

(四)上岗实习2020 7 月至 9 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等信息,双方达成最终实习意向后,实习学生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 ”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习单位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鉴定(2020 8 月至 9 月)实习结束后,用

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 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六)活动总结(2020 10 月至 12 月)全面总结“逐

梦计划”活动开展情况,评选“逐梦计划”活动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

六、责任分工

省内各高校团委:负责推动将“逐梦计划”活动纳入本校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做好宣传工作,已开学的高校团委要组织本校学生积极参与,未开学的高校团委要发动本校川籍学生积极参与。要加强实习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双选成功的学生,要切实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站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大学生就业的高度,安排专门力量 开展工作,同时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多募集实习岗位,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益面。

(三)强化管理,形成机制。各单位要及时跟进活动的各阶

段工作,加强实习管理,形成信息反馈机制。要积极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的长期对接渠道,助力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