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对申报项目的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掌握项目发展的动态和信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申请人限牵头申报校级项目一项,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3、尚未结题的校级研究项目负责人,应集中精力完成项目研究,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校级教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名额分配
1、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16年度校级项目不设立申报指南,请申报者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定项目题目。
2、往年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项目立项。
3、本次申报实行定额申报,各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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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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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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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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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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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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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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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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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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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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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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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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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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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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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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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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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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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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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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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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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单位均可上报1-2项校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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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组织对申报相应学科领域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并在各项目申报书上签署初评意见。
2、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四、申报须知
1、申请人填写《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2016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遴选,各二级学院由教学秘书于11月25日前以单位集中报送申报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邮箱:kejichu@mail.scimvc.cn 。
附件:
1、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
2、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