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   作者:李逢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教函【2015210号)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化工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涉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此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管理责任,做好防范和管理工作。要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学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之中。

二、严格管理制度

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保管、领取、使用、销毁等环节都要有严密的手续和程序,经手人、批准人要签字负责。对库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要认真登记,建立台账,并且经常清理。要配备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把好物品的收发关和使用关。严禁非相关工作岗位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或领取使用危险化学品。

三、加强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正确使用,佩戴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措施,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凡是工作岗位有资格要求的,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预案的内容并熟练操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有针对性地储存适量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储存情况进行登记,务必于201558日前上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安全保卫处

2015年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