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教学部督导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   作者: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督导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督导工作计划、督导细则文件,并督促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根据学校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参加校内有关教学工作的评价活动,通过深入教学一线对本部门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

三、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案、课堂教学、实习实训、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等教学各个环节的考核做好整体计划,共同对本部门教学管理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 对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新进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教学督导成绩适用于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评优等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教学秩序检查与巡视,及时汇报或处理各类问题;按要求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它教学活动

六、协助学校督导办督查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评价教学效果

七、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建立各项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出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办法和记录表格

八、完成学校督导办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