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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院长是二级学院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二级学院行政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二)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实现学科建设目标。

(三)负责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学术梯队,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项目申请和成果申报及转化工作,负责实验室建设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五)负责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组织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招生就业、资产管理、学生创新创业和学术科研等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学校有关财务政策管理好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八)全面负责本单位岗位评聘工作。组织对教学、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本单位职工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审查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九)负责召集本单位院务会议、党政联席会、院教职工大会,领导和协调副院长开展工作。

(十)配合本单位党总支做好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智能制造与车辆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是二级学院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主持二级学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增进班子团结。协同院长抓好本单位改革、发展、招生、就业、稳定和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负责本单位党总支全面工作,指导本单位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党总支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调整,凝聚党总支力量,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参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工作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与行政负责人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干部和人才工作。

(五)负责召集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院教职工大会。

(六)组织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班子调整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以及分党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配合行政负责人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方面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