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贫困:
1.孤儿,烈士,优抚家庭
2.单亲、在世人又无劳动能力的家庭
3.低保或持有城镇特困证明的家庭
4.残疾学生
5.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7.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
8.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二、不认定贫困生:
1.擅自在外租房的学生
2.经常出入网吧、娱乐等营业性场所的学生
3.着名贵服装的学生
4.在高档餐厅消费的学生
5.有抽烟、酗酒消费性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6.材料弄虚作假的学生
7.家庭投资办企业,拥有豪华楼房,小汽车的
8.节假日经常在外出旅游,消费超过当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9.经常消费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有其他奢侈消费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