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经济管理学院>新闻资讯>学院新闻
贫困生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18   来源:   作者:

一、特别贫困:

1.孤儿,烈士,优抚家庭

2.单亲、在世人又无劳动能力的家庭

3.低保或持有城镇特困证明的家庭

4.残疾学生

5.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7.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

8.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二、不认定贫困生:

1.擅自在外租房的学生

2.经常出入网吧、娱乐等营业性场所的学生

3.着名贵服装的学生

4.在高档餐厅消费的学生

5.有抽烟、酗酒消费性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6.材料弄虚作假的学生

7.家庭投资办企业,拥有豪华楼房,小汽车的

8.节假日经常在外出旅游,消费超过当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9.经常消费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有其他奢侈消费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