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相关政策的要求,我院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评定,为鼓励毕业生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高校困难毕业生基本申请条件和《教育厅厅关于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从各系2014届毕业生中按比例推荐,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以帮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6日。在公示的五天时间内,希全院师生按照以下条件予以监督。
附: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条件: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5、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以致影响就业;6、就业竞争能力级差,反复就业或尚未就业。
欢迎广大师生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被公示对象的具体情况。
联系电话:0838-3209112
督导电话:15983813095
另附:2014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经费拟发放名单 /upfile-fck/file/20140424/20140424170333_9384.xlsx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