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于2014年下半年开展的2013级社会认知实习活动过程中,一部分学生未能参加实习、另一部分同学参加了实习但实习未满2个月 ,依据《社会认知实习实践活动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川工管[2014]26号)文件规定,未参加社会认知实习的2013级学生需要另行补修,现将具体补修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修时间段:
1、2015年1月21日----3月5日
2、2015年6月20日----8月31日
3、2015年11月20日----2016年1月31日
二、补修学生范围:
1、本次社会认知实习出发前因事办理缓修手续学生;
2、参加了本次社会认知实习但在2014年10月25日前因事办理离岗手续者以及未经学院同意无故离岗者;
三、补修方式:
符合条件的补修学生在三个补休时间段自愿选择一个时间段进行补修。补修须填报《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社会认知实习补修申请表》,并在2015年1月8日前交到校企合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社会认知实习出发前以及实习过程中因公(教官队带队军训学生)、因病、因残未参加实习或者未能坚持实习满2个月者不参加补修;
2、愿意勤工俭学、做假期工的我院在校生亦可申请填报《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勤工俭学申请表》参加本次统一安排的实习。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