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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安排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省内初评后予以上报。我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5日。各单位务必于5月5日前完成网络平台审核,并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申请书》其中3份(须有一份原件)按学科类别打捆,另有1份单独打捆用于省内初评。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并做好形式审查。经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2.《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8日”。

  未尽事宜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联系人:涂海燕

  联系电话: 028-89111896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528号四川社会科学馆17楼(请用EMS或顺丰)。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