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体育与健康学院>招生就业>就业信息
【护理可报】-重庆市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8人
2023-12-14 来源: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报经区卫健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区中西医结合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经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经在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时间起止日任何时段都可报名。

      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https://jinshuju.net/f/GQmEzi

 (2)现场报名:请在上班时间到合川区合师路339号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3号楼(老门诊)四楼(408)人事科报名。

      上班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舒老师  42824377  

                 15223232799

       苏老师  42824377  

                 13983770726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者须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彩色寸照。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上传学校发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的扫描件。上传的资料和图片,务必保持清晰。工作人员将在线上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考人员的电子邮箱(报名时自行填写,请务必准确)送达,请及时查看。

     (2)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学校发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试、考核始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考核成绩。

     (四)领取准考证:

     (1)网上报名:对于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将以电子准考证的形式在2023年12月25日通过报考人员的电子邮箱(报名时自行填写,请务必准确)发放,请及时查收、打印。

     (2)现场报名:对于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6日上班时间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领取的可凭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若在指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在考试或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未领取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成绩公示请密切关注医院公众号。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同时要遵守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限要求,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简章由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